深圳新闻网2025年6月24日讯(深圳特区报记者 任琦 通讯员 龙坂轩)近日,龙岗区坂田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对一宗非法购买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案件作出处罚,对当事人郑某处以14万元罚款。这是坂田街道近年来野生动物违法案件中罚金最高的个案,彰显了基层执法严守生态红线的力度与决心。
2025年3月,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将一条线索移交坂田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执法队查明当事人郑某于2023年2月至4月间,分4次非法购买4只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画眉鸟用于个人饲养玩乐,且未取得人工繁育许可证。经专业机构鉴定,涉案画眉鸟价值2万元整。
执法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2018修订)》第四十八条第一款及《深圳市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若干规定》第十三条第三项、第十七条第一项,应当从重处罚,同时考虑当事人主动配合调查、画眉鸟被及时收缴未造成严重生态危害且无违法所得,最终依法作出罚款涉案价值7倍的处罚,即人民币14万元整。
此案不仅为后续同类案件提供了参考范例,也对非法买卖野生动物的不法行为形成有力震慑。执法部门提醒,野生动物是自然生态的宝贵财富,非法买卖国家重点保护动物不仅破坏生物多样性,更可能引发连锁生态危机,威胁人类生存环境。任何非法买卖、饲养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行为都将受到法律严惩。市民若发现相关违法线索,可拨打12315、12345热线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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